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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康复医院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来源:qhskfyy 发布时间:2025-11-19 阅读次数:0

青海省康复医院

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引才对象

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6届优秀高校硕士毕业生,包括非在职且定向就业省区包含青海省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应届毕业生。2024、2025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6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91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引才公告

引才公告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康复医院官网、青海省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要填报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的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及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按姓名+报考岗位+资料名称命名后,发送至13299884399@163.com邮箱。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三)考核测评

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采取现场面试交流和考核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4、2025届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双方协议)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康复医院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省康复医院负责,考察(政审)工作除对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审查外,还需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康复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省康复医院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录用)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在我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2024、2025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2026年6月30日前,招聘岗位无人报名、考核测评后无符合人员、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岗,经医院党总支研究并报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调整招聘岗位计划。

(四)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除享受我省校园引才工作公告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外,按照《青海省康复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获得博士学位引进的一般性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

(二)获得硕士学位引进的一般性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政策咨询

(一)联系人:孟老师  宋老师

(二)联系电话:0971-3835301    13299884399

(三)联系邮箱:13299884399@163.com

附件:青海省康复医院2026年度校园引才计划表

           

             青海省康复医院

              2025年11月19日

 引才计划表